要知道,全国都要按这种规定执行,会造成多么大的危害。我认为要对安全使用玻璃作些指导性的意见,供设计(使用)单位(人员)在千变万化的环境中正确使用玻璃才是正道,我们的国guo家机关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为全国最广大人民服务,一切要以全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不要用手中权力为部门利益、部分行业利益服务,借假国家名义乱立规章,这也是行政许可法所不容许的(行政许可法规定国务(wu)院部门不得设定行政许可),我希望这些国guo家机关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越早撤消这些不科学且会造成不安全严重后果的文件越好
雨蓬的安全使用:有一些人提倡“使用安全玻璃”,甚至某些国guo家机关发出关于“使用安全玻璃”的规定,并规定“钢化玻璃”和“夹层玻璃”为安全玻璃,我认为这些规定是不科学的,把“钢化玻璃”和“夹层玻璃”规定为“安全玻璃”是没有科学根据的,在概念上是错误的。世界上没有绝(jue)对安全的东西,一个产品在某种情况下具有一定的安全功能,但在另种情况下,则显得不安全或者妨碍安全,夹层玻璃和钢化玻璃也不例外,夹层玻璃是不飞散玻璃,在玻璃破碎时可防止碎片伤人,但一般工具不能将其破坏,如照某文件规定用于7层以上建筑窗户时,如果该房间发生火灾,消防队员无法将窗户上夹层玻璃破坏后将水枪伸入室内救火,或将窗户上夹层玻璃破坏后进入室内救人,成了救火(人)的障碍,就成了妨碍安全的东西了,钢化玻璃破碎时全裂为小的颗粒,但钢化玻璃自爆率很高,超高层建筑(如150米以上)上幕墙(窗户)上的钢化玻璃自爆,其碎粒(最大可为75mm长)从高空下落,其加速度产生的力足以致人死命。根据某种玻璃在某些情况下有一定安全性就将该产品定为安全玻璃,是不正确的。所以我怎样也不明白,作为国家权力机构,怎会发这样不科学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