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深圳交通运输发布通知,2019年6月起,在原定每年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8万个的调控目标基础上,2019年至2020年每年增加投放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4万个(个人指标占88%,企业指标占12%),其中,1万个采取摇号方式配置,3万个采取竞价方式配置。2019年增加的4万个指标按月平均分配到2019年6-12月,2020年增加的4万个指标按月平均分配到全年12个月。
通知要求,使用新增的小汽车指标在我市办理小汽车注册登记时,小汽车须符合国vi标准。
附通知原文: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我市小汽车调控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通告
为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深圳市2019年至2020年小汽车调控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19年6月起,在原定每年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8万个的调控目标基础上,2019年至2020年每年增加投放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4万个(个人指标占88%,企业指标占12%),其中,1万个采取摇号方式配置,3万个采取竞价方式配置。2019年增加的4万个指标按月平均分配到2019年6-12月,2020年增加的4万个指标按月平均分配到全年12个月。
二、使用新增的小汽车指标在我市办理小汽车注册登记时,小汽车须符合国vi标准。
三、新增的4万个小汽车指标依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