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注册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符合申请条件。
1.公司设立涉及外商投资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需经审批机关批准。
2.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五十个以下)。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7.至少应有一名股东为外国籍。
二、深圳注册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所需资料
1、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2、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原件一份)
3、公司章程 (原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懂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6、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深圳市)
7、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原件或者许可证书(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