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书》指出麦达数字治理不健全主要体现在,董事会会议记录未完整记录参会人的发言情况;公司虽已设立审计、战略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但《公司章程》未对专门委员会进行规定;2017年至2019年,公司部分全资下属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回款最终来源于业绩补偿义务人,构成虚构应收账款收回;此外,公司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修订不及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程序不符合制度规定、采购返点和收入确认不及时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等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麦达数字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麦达数字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邱德坤)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