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和《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明确深圳补贴标准及适用人群,并将于8月1日全面启动补贴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
在广东省确认的申报人基本条件和人才范围的基础上,深圳对相关条件和范围进行了细化,具体如下: 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是指: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台湾地区居民,已纳税所得额达到限额的外国国籍人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等,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并在深圳依法纳税,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取得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B类)或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人才,以及国家、省、市认定的其他境外高层次人才。
2、国家级、省级或市级重大创新平台的科研团队成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才。
3、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相关机构中的科研技术团队成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承担市级以上在研重大纵向课题的团队成员,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带头人。
4、经认定的总部企业、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上市企业以及入库培育企业、高成长性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科研团队成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
5、在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科研团队成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
补贴标准和方式
简单来说,个人所得税补贴额=已纳税额-测算税额
已纳税额是指下列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
测算税额是指在纳税年度内申报人的个人所得按照香港的税法测算的应纳税额。申报指南明确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按标准税率法测算。
标准税率法
测算税额=申报人应纳税所得额×15%。
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领域是根据我市经济、产业发展规划而确定,具体指包含以下企业机构。
(一)近3年内获得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或逾期未验收情况的项目建设单位。
(二)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和一级分支机构,以及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可参照金融机构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待遇享受相关政策的机构。
(三)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
(四)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
(五)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
(六)纳税前20强的创业投资企业和管理规模前5强的创业投资母基金。
(七)深圳市优势传统产业企业,属《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深发改〔2016〕1154号)A20项列举的行业。
(八)现代服务业企业,主要包括:专业服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信息科技服务、商贸会展服务、高端旅游、教育服务、体育服务、节能环保、健康服务、电子商务等《深圳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发改〔2016〕1139号)鼓励发展行业
04人才范围中“技术技能骨干”“优秀青年人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具体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由单位按照实际情况自主认定“技术技能骨干”“优秀青年人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05申请了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补贴的人才,还能申请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吗?
申请该补贴人才,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条件的可按程序申报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但不能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人才优惠政策。
06总部在深圳的企业机构在外地设立的企业机构能否申报?
申报单位须为在深圳注册的企业、机构,具体以市场监管、民政、编制管理部门登记的机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