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的定义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因而是国外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黑石集团、红杉资本都是合伙制企业。
税收洼地的形成
税收洼地是指地方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或财政返还/奖励及核定征收等方式,减轻当地纳税人的税负,让当地纳税人的实际税负低于其他地区。从形成原因上看,税收洼地可分为减免税、财政奖励、核定征收,从税种上看,税收洼地又可分为所得税洼地、增值税洼地和关税洼地。
首先,从税收洼地形成原因上看,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种:减免税形成的税收洼地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税务部门针对特定地域的纳税人或特定的税种在征税时实施减征或免征,直接降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从而降低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在具体区域方面,主要有以下区域。
民族自治地区的减免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在适用范围上仅适用于民族自治地方;在适用行业上,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除外;在减免税额度方面,仅限于地方分享部分;在制定程序上,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减免税优惠须报所在的省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制定的涉税地方法规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霍尔果斯市属于民族自治地方,该市辖内企业可以享受新疆自治区决定减征或免征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而无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则该市辖内企业无法享受民族自治地区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西部大开发地区的税收减免
为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央政府针对西部大开发地区专门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
西部大开发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下列特点:
在实施地域上,包含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西藏、陕西省、甘肃省、宁夏、青海省、新疆、内蒙古、广西和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江西省赣州市;
在税收优惠方面,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享受条件上,注册地在前述西部大开发地区,主营业务属于国家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项目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在70%以上。
在产业目录方面,目前执行的是《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列明的鼓励类产业。
新疆自治区的税收减免
除享受民族自治地区和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外,国家针对新疆自治区还专门出台了优惠政策。如财税[2011]5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53文规定: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财税[2011]112号规定:在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属于鼓励类产业范围的新办企业享受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
2014年3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财税[2014]26号《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试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设立在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试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地区的鼓励类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在优惠区域内、外分别设有机构的,仅就其设在优惠区域内的机构的所得确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
2007年,国务院颁布国发[2007]40号《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
上海、天津、深圳、平潭
2016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财税[2016]39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该份通知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国际航运保险业务为:注册在上海、天津的保险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保险业务;注册在深圳市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注册在平潭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平潭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
但在国际航运保险服务接受方存在区别,对于上海和天津没有限制,对于深圳则限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而对于平潭则限于在平潭注册的企业,向超出限定范围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服务是不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
中国自由贸易区
中国自由贸易区是指在国境内关外设立的,以优惠税收和海关特殊监管政策为主要手段,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2013年颁布财关税[2013]75号《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3]53号)和《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飞机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发[2013]90号)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
对后续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财关税文件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试点的进口税收政策原则上可在自贸试验区进行试点,如财关税[2015]19号、财关税[2015]21号、财关[2015]22号文件。
第二种:财政奖励形成的税收洼地
我国地方政府间存在竞争,为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各地政府根据自身财政可承受能力,出台财政奖励配套政策。
以无锡为例,为了做大做强影视文化产业,无锡市政府于2017年1月24日制定了锡政发〔2017〕12号《关于支持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建设发展若干意见(2016-2020年)》,对于入驻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的企业,政府建立专项基金,实行税收贡献度奖励,即对于入园的影视公司、传媒公司、后期制作公司、基金公司等影视相关企业,前3年,其征收的增值税、所得税按照市级留成部分的80%由专项资金进行奖励,后两年按50%进行奖励。
而霍尔果斯市在霍特管办发[2013]55号《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财税优惠政策(试行)》规定,在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属于鼓励类产业范围的新办企业,在享受免税期满后,采取以奖代免的方式,由开发区财政局将免征的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以奖励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补助,具体奖励比例为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开发区实际缴纳税款,当年留存开发区财政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总额在3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留存总额20%、25%、30%、35%的比率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