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征收,一直以来都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毕竟,对于自身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的企业来说,核定征收是一个更为合适的征收方式,而且小微企业也使用核定征收政策已经多年,也都比较习惯这种征收方式。再加上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有限,大家对于核定征收政策的关心度还是很高的。另外,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确实是企业节税省税的不二法则!
假设高管成立了个人工作室,一年开票额是300万元,核定征收税率是10%,那么需要缴纳:
①增值税税金:300÷(1+3%)×3%=8.74万
②附加税税金:8.74×11%=0.9614万
③个人所得税税金:300×10%×35%-1.475=9.025万
总税金:8.74+0.9614+9.025=18.7264万
综合税率:18.7264÷300=6.24%
我们通过计算发现,当高管的工资收入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后,个人独资企业税率只有6.24%,远远小于工资个税的45%,总的税负成本也下降了将近100万!
节税对比
假设上海XX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下称A公司)年收入在500万,可计算的各项运行成本和费用在200万,利润300万。现在成立上海XX建筑设计事务所(下称B企业),并把相同的业务通过B企业来操作,下面来比较两种方式的节税效果:
分析:通过计算得知B企业的综合税率为:25.07/500=5.01%,而A公司的税负则高达:
=26.91%,B企业相对于A公司节约税款为:=109.49万元。节税比例高达:=81.14%。备注:行业利润率越高节税效果越是明显,如技术类、咨询类及服务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