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平常看到的某某工作室、某某建筑设计服务中心、某某科技中心等等后缀的都是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和有限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都是不一样的。
很多公司和个人都在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主要是想解决公司部分有真实业务但是无法取得进项成本的问题以及高管的工资薪金过高,或者是高收入的自由职业者的高个税问题。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主要涉及的税种有4个: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咱说的分红),而个人独资企业主要的优势是体现在解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上面。
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要求,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按照新版五级累进制执行,又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查账征收大家都了解,主要讲讲核定征收的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个税核定征收,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是按照行业利润率来核定的,就算你在经营过程中无法取得部分成本票,也不会增加企业的税负。
国家目前对有限公司是不允许核定征收,而个人独资企业是允许核定征收,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是可以提供稳定的进项成本,利润享受核定征收。
随着核定征收政策的规范化,能进行核定征收的地区越来越少,特别是在今年上海核定征收政策暂停后,很多公司都在找可以核定征收的区域,目前河南税收园区依旧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按照服务行业10%应税所得率进行核定,再依据国家五级累进制对应税率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综合税率在3.16%以内。注意:能享受核定征收的只能是服务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解决年业务500万以内。
利用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操作模式:
例如A公司是一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有400万的利润待分配,正常按照查账征收需要缴纳的税金如下:
企业所得税:400万*25%=100万
公转私分红个人所得税:(400-100)*20%=60万
合计税金:160万
实得所得:240万
现在A公司想要利用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政策减少税收压力,该怎么做呢?
A可以在河南税收园区(有些经济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为了招商引资,当地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税法角度称该地区为税收洼地)成立一家建筑设计服务中心B(个人独资企业)享受该园区内的核定核定征收政策,按照10%进行核定,然后A公司与个独B签订服务合作协议,把400万元的利润以成本服务费的形式转入个独B账户,个独B给公司A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A公司的进项抵扣,个独B需要纳税的情况如下:
B公司承接400万的设计服务业务需要缴纳的税金:(按照小规模纳税人3%增值税)
增值税:400万/1.03*3%=11.65万
附加税:11.65万*6%=0.699万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400万/1.03*10%*30%-4.05万=7.6万
合计税金:7.6万+11.65万+0.699万=19.949万
400万在缴纳20万左右的税金就可以直接转入法人私人账户自由支配,不需亚奥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分红税,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照1%征收,那么400万的业务缴纳13万左右的税金后就可以直接转入私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