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和谐民生电子政务系统’项目招标过程违规操作,招标条件设置严重违反招投标法规。”10月20日下午,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深圳市信息行业协会联合召开深圳市“和谐民生电子政务系统”违规操作情况新闻说明会,矛头直指深圳市民政局在总标的为1400万元的“和谐民生电子政务系统”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暗箱操作,“为其他企业‘量体裁衣’”,存在多处违规。
记者随后就此事采访深圳市民政局。该局作出的书面回应中,否认在招标过程“量身定制招标文件评分规则”,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相关专家组针对招标文件和意见进行专家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总体上客观公正,分值及结构合理,无倾向性”。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1年9月1日对“和谐民生电子政务系统(项目编号:szcg201103109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9月27日组织开标,并于2011年10月17日发布了项目中标公告。该项目中标企业为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参与此次招标的深圳永兴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连樟文在说明会上表示,此次招标过程,政府部门违规操作,在整个招标文件中处处设置了倾向性、歧视性条款和控制授权的行为的条款,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连樟文表示,该公司和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深圳市信息行业协会多次提出书面质疑,均未得到受理。
针对行业协会和企业提出的质疑,深圳市民政局做出了回应。
企业质疑一:招标文件评分规则“量体裁衣”,以确保指定公司中标。
深圳民政局回应:我局的业务及技术需求是根据基层调研情况并征求了各区民政局、各业务处室(单位)意见,经过两次专家论证形成的。
8月我局通过市政府采购网提交了项目需求书给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规范编写了《和谐民生电子政务系统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从专业角度审核、修改了部分内容。我局对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了确认。
8月25日至29日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深圳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对《和谐民生电子政务系统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8月30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相关专家组针对招标文件和意见进行专家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总体上客观公正,分值及结构合理,无倾向性”,并形成了书面专家意见。
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严格组织和评审专家组的专业评审为招标文件的程序规范和内容合理提供了保障。
企业质疑二: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第三条明确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深圳市作为副省级城市,不满足省级或省级以上的条件要求,由深圳市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的所有软件企业全部都不符合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深圳市民政局回应:9月22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第一阶段评审,有七家单位参与投标,专家组一致认为其中四家单位符合招标条件,包括深圳本地软件企业:深圳永兴元公司。
9月27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第二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四家单位都按程序公平的参加了评审。因此不存在本地企业无一家符合条件的情况。
企业质疑三:通过利用第三方厂家的产品授权条件限制投标企业参与投标活动。
深圳民政局回应:9月20日我局收到深圳永兴元公司反映情况的函,我局立即逐条梳理,分析研究,发现其反映的情况跟招标文件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提出的问题基本相同,该问题专家论证会已有明确论证意见。9月23日起草了《答复函》答复深圳永兴元公司。
9月26日,在我局已经书面答复深圳永兴元公司的情况下,该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产品厂商声称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有专门交代”产品授权限制投标企业参与投标活动等不实言论。我局立即与深圳永兴元公司联系,希望核实对方言论出处。深圳永兴元公司只勉强说是华赛公司业务代表。我局辗转与华赛公司当事人取得联系,该当事人明确表示:绝无此事。当我局再次质询深圳永兴元公司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均推诿说是下面工作人员联系的,自己无法确认此事,也没有向对方当事人核实此事。我局要求深圳永兴元公司更正,但该公司拒不删除网络上的不实言论,并继续以此为依据投诉。
对于一个电子政务项目,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一般都要求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满足技术要求应标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函和授权证书等。这些是保障建设方利益的基本要求和通行做法。投标人可选择向不同生产厂商申请授权,能否获得产品授权是生产厂商自主选择合作伙伴的市场行为,我局作为用户方没有也不会利用产品授权限制企业参与投标活动。(记者罗秋近)
两行业协会质疑“和谐民生电子政务系统”招标违规
市民政局称招投标不存在“量身定制”
(记者王晓晴)20日,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深圳市信息行业协会联合召开新闻说明会,称市民政局“和谐民生电子政务系统”招标在标书设置、招投标过程中违规操作,要求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该项目重新组织招投标。昨晚7时,市民政局向本报记者发来声明,否认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为某些公司量体裁衣的情况。
市民政局对“量身定制招标文件评分规则”进行说明:
称该局的业务及技术需求是根据基层调研情况并征求了各区民政局、各业务处室(单位)意见,经过两次专家论证形成的。8月通过市政府采购网提交了项目需求书给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规范编写了《和谐民生电子政务系统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从专业角度审核、修改了部分内容。该局对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了确认。8月25日至29日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深圳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对《和谐民生电子政务系统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8月30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相关专家组针对招标文件和意见进行专家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总体上客观公正,分值及结构合理,无倾向性”,并形成了书面专家意见。市民政局称,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严格组织和评审专家组的专业评审为招标文件的程序规范和内容合理提供了保障。
针对“本地企业无一家符合条件”的说法,市民政局称:
9月22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第一阶段评审,有七家单位参与投标,专家组一致认为其中四家单位符合招标条件,包括深圳本地软件企业:深圳永兴元公司。9月27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第二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四家单位都按程序公平的参加了评审。因此不存在本地企业无一家符合条件的情况。
对于“通过利用第三方厂家的产品授权条件限制投标企业参与投标活动”的说法,市民政局称:
9月20日收到深圳永兴元公司反映情况的函,发现其反映的情况跟招标文件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提出的问题基本相同,该问题专家论证会已有明确论证意见。9月23日起草了《答复函》答复深圳永兴元公司。9月26日,在已经书面答复深圳永兴元公司的情况下,该公司在互联网上发布“产品厂商声称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有专门交代”产品授权限制投标企业参与投标活动等不实言论。民政局立即与深圳永兴元公司联系,希望核实对方言论出处。深圳永兴元公司只勉强说是华赛公司业务代表,随后与华赛公司当事人取得联系,该当事人明确表示:绝无此事。再次质询深圳永兴元公司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均推诿说是下面工作人员联系的,自己无法确认此事,也没有向对方当事人核实此事。民政局要求深圳永兴元公司更正,但该公司拒不删除网络上的不实言论,并继续以此为依据投诉。
民政局还对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深圳永兴元公司质疑复议情况进行了说明:
9月30日,深圳永兴元公司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了《关于对和谐民生电子政务系统项目开标结果的质疑函》。10月12日下午,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原第二阶段专家组对深圳永兴元公司提出的质疑进行复议,专家组经过认真讨论,并形成书面专家复议意见。对于该公司提出的两点质疑,经讨论认为:“第一点质疑参与开标的企业无一家本地企业与事实不符,9月27日参与开标和演示及综合评分的企业有深圳永兴元公司,并非质疑函中所说无一家本地企业”。“第二点质疑关于授权问题,佐证不足,专家组无法认定”。“专家组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分项综合打分,专家组打分符合要求。”专家组形成最终结论:“维持原评标结果”。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专家组意见形成了复议结论。
招标之争:行业协会叫板政府机构
民政局昨晚回应称,没有也不会利用产品授权限制企业参与投标活动
晶报记者赵军孙妍
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
深圳市信息行业协会
质疑
深企“被不具备”招标资格
永兴元公司指出,该标书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公司认为,深圳市作为副省级城市,不满足省级或省级以上的条件要求,这就意味着由深圳市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的所有软件企业都不符合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昨天在说明会上发布声明称,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关于“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规定,是极其不合理的,这是把深圳软件企业拒之门外的严重行为。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是由国家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自2000年起授权(信部产函[2000]439号)的“所在行政区域软件企业认定机构”。深圳软件企业的认定和年审工作自2000年国务院18号文发布以来均由该协会受理,经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等单位共同认定后发放“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上述规定导致深圳市软件企业“不具备”投标资格。深圳软件产业发展位居全国前列,很多优秀软件企业在深圳和全国都有许多成功案例,完全有能力承担我市政府各部门的电子政务系统建设任务,并具备最好的本地化服务优势。
“深圳的信息化水平和信息产业在全国居领先地位,但深圳本地企业却没有资格参与自己城市政府信息化建设的机会,这种条件设置除了严重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外,更是对深圳软件业、信息行业的歧视和侮辱。”永兴元介绍说,在几位专家的力挺下,相关部门勉强接受了永兴元的投诉函,公司才在最后时刻“挤”进了投标现场。
企业称招投标流程操作违规
市软件行业协会的声明中还称,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深圳市永兴元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协会坚决支持会员单位维护企业权利和维护软件行业权利的正确行为。希望有关主管部门认真负责,积极响应,纠正本次招投标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尽早给社会一个公正的答复。
永兴元相关负责人还称,该项目招标文件存在评分条件设置违规;评分条件设置不合理;唯一指定产品并控制授权;唯一指定产品违规;招投标流程操作违规等现象。据投标人介绍,从针对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2011年8月25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公告,该公司于2011年8月29日按照要求向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了质疑函;针对2011年9月1日发布的正式招标公告,该公司于2011年9月19日向采购中心递交了书面投诉函;针对2011年9月29日发布的项目预中标公告,该公司于2011年9月30日向采购中心书面提交了质疑函。但所有的投诉和质疑,公司暂未收到任何回复意见。
“这是个大胆而危险的决定,因为这个项目涉及到我们的注册、审批部门民政局,也就是我们顶头上司。”昨天下午,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深圳市信息行业协会联合举行了深圳市“和谐民生电子政务系统”招投标情况说明会。深圳软件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永兴元科技有限公司称,此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设置排除深圳本地企业,并呼吁政府严肃招投标纪律,对该项目重新设置招投标条件,重新招标。
昨晚,市民政局就深圳永兴元公司提出的市民政局有“量身定制招标文件评分规则”等质疑给媒体进行了逐一回复。市民政局称,作为用户方该局没有也不会利用产品授权限制企业参与投标活动。此外,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标条件的四家单位都按程序公平地参加了评审,因此不存在本地企业无一家符合条件的情况。
深圳市民政局
回应
未量身定制招标文件评分规则
民政局的业务及技术需求是根据基层调研情况并征求了各区民政局、各业务处室(单位)意见,经过两次专家论证形成的。
8月市民政局通过市政府采购网提交了项目需求书给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规范编写了《和谐民生电子政务系统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从专业角度审核、修改了部分内容。市民政局对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了确认。
8月25日至29日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