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
种地由农民决定,经营由企业负责,价格由供求影响,土地有偿使用,住房要花钱买,有钱可以消费,也可存银行、买股票、开工厂。很多问题,回归常识,就迎刃而解了。
徐景安简介
1979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第一部总体规划的起草者。1984年莫干山会议的组织者与价格双轨制报告的起草者。1985年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倡导者。1988年深圳股份制改革的推动者。1989年企业产权转让的首创者。2004年和谐社会的提出者。2012年幸福中国的倡导者。
中国幸福研究院院长、深圳市景安精神关爱基金会理事长、深圳市景安文化传播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市民情感护理中心主任。
1941年12月27日生于上海。1964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系,先后在中央马列主义研究院、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家计委、国务院体改办、国家体改委工作,1985年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副所长,1987年调深圳任体改委主任,曾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任副理事长。
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深圳大学兼职教授。
1987年底,我应深圳市委书记李灏之邀,从北京南下,来深圳当体改委主任。我当时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副所长,为什么会毅然南下呢?
企业改革方向之争
当时对股份制反对的多,赞同的少。不少人认为股份化就是私有化。主张激进改革的人,则认为股份制中国家占大头,换汤不换药,没戏。几乎每次改革都碰到这样的问题,一方面来自旧观念的反对,另一方面要求改革彻底、过瘾、痛快。国家占大头,是会带来一些问题,但所谓“彻底、过瘾、痛快”的改革是等不来的,改总比不改强啊!
企业改革怎么搞,当时成为争论的一个焦点。
一种意见是搞承包。认为农村承包的经验适用于企业,一包就灵的呼声盛行,全国刮起了企业承包风,国家经委还选择首钢作为递增包干试点。我写出建议强烈反对,政府同一家家企业谈承包基数,这有很大的随意性,形式上是把“保险”交给了国家,风险则留给了企业,但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发展潜力究竟有多大,政府没底而企业有数,往往导致承包定额偏低。效益上去了,好处由企业拿走;完不成的,企业可说出许多理由,政府也没办法。
一种意见是利改税。但一刀切下去,差的企业承受不了,交不起;好的企业利润虽高,再来一个调节税,企业也没有什么积极性。
还有一种意见是股份制。我是主张搞股份制的。但争论非常激烈。中国人民大学的吴树青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说小企业适合搞股份制,大企业不适合搞股份制。整个说倒了,大企业才更适合搞股份制啊!
1986年9月3日,我写了《股份制:我国经济改革的新探索》一文,提出:“联产承包制的推行,重新构造了中国农村的经济细胞,这个环节的突破启动了农村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的城市改革也需要找到带动全局的链条,这根链条也许就是股份制。它可以不同程度地解决企业制度、企业领导体制、投资体制、政企分离、条块分割以及资金短缺、规模效益、积累与消费的对立、生产要素的组合和流动等问题。”
该文对股份制作了全面分析:一是企业吸收职工入股,增加了一层与企业资产的联系,“船中有货怕潮涨潮落”,对企业和职工具有更强的激励和压力;二是股份制企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了企业的管理体制,解决了党委领导下厂长负责制与厂长负责制之间书记为核心、还是厂长为中心的矛盾;三是实行国家经济管理职能的分离,即面向全社会的宏观管理和行业管理与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的分离,国有资产则分管理与经营两种职能,分别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四是迅速地筹集资金和有效地组织供给是企业的要求,股份经济适应投资主体多样化、企业自主权扩大以及经济联合发展所要求的自主地迅速地筹集社会资金的需要;五是建立证券交易所,通过股票的发行、转让,实现资金的合理流动,带动生产要素的转移,适时地调整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结构。(1)1986年11月26日,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将这篇文章以《国营企业推行股份制是改革的重点》、《股份制将促进国家管理职能的改善》为题发表。
然而,对股份制反对的多、赞同的少。不少人认为股份化就是私有化。主张激进改革的人,则认为股份制中国家占大头,换汤不换药,没戏。几乎每次改革都碰到这样的问题,一方面来自旧观念的反对,另一方面要求改革彻底、过瘾、痛快。国家占大头,是会带来一些问题,但所谓“彻底、过瘾、痛快”的改革是等不来的,改总比不改强啊!
与其在北京争论,不如下去试点。1987年我以中国体改所副所长的身份去河北沧州、浙江湖州和温州推动试点,将沧州轻化局改为资产经营公司,后来上市了;湖州两个乡的企业管理局改为资产经营公司。这样跑了一年很辛苦,当时深圳缺体改委主任,李灏同志原来是国务院副秘书长,后调任深圳市长、书记。应他之邀,1987年底,我毫不犹豫地离开北京,去深圳赴任。当时,在北京就是坐而论道,已改不下去了。
推进股份制改革
深圳与内地不同,适应投资主体多样化,大多采取股份形式,到1990年,3862家工业企业中,股份形式的公司近2000家。在我的主持下,深圳体改委企业处的张云东起草了《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由国家体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深圳市政府颁布。据此,对股份公司进行规范,并先后将17家国有企业改造为股份公司,除原深发展外,将万科、金田、安达、原野等4家改组为上市公司。
来到深圳,如鱼得水。在李灏同志的支持下,将在北京想做而做不了的,在深圳一步步推行。深圳与内地不同,适应投资主体多样化,大多采取股份形式,到1990年,3862家工业企业中,股份形式的公司近2000家。在我的主持下,深圳体改委企业处的张云东起草了《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由国家体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深圳市政府颁布。据此,对股份公司进行规范,并先后将17家国有企业改造为股份公司,除原深发展外,将万科、金田、安达、原野等4家改组为上市公司。
在股份制改造中,我们碰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在资产的存量中是否可以划出一块赠送给经营者和员工。深圳达声公司的总经理找到我,说赛格集团于1987年以价值112万元的厂房作为投资,经过一年多的经营,公司净资产增值到300万,但都是国有资产。他不想继续干了,想辞职自己当老板。我劝他留下,提出搞股份制,以净资产的8%即24万作为红股,奖励给以他为首的一批业务骨干。可是,这个方案被人民银行深圳分行以化公为私为由否决了。
当时,搞股份制也得有勇气。王石找到我,要求万科上市,是为了摆脱上级公司的领导。他的上级公司是特发集团,作为直属企业,他随时可被罢免。王石想搞成股份公司,再上市,特发集团就只是一个股东了。特发集团董事长袁陶仁也许看穿了王石的用心,以股份化就是私有化为名,反对万科改造为股份制。那时,谁搞股份制,对我来说是正中下怀。我为万科上市可以说是“上窜下跳”:一是找李灏同志寻求支持,二是找袁陶仁做工作,三是到万科做动员,四是为万科发行股票搞推销。
我还去深宝公司动员了两次,最后公司还是打电话给我:“徐主任,不好意思,我们作了研究,还是不上市。”
那时,搞股份制、上市,是我求企业啊!1993年,招商银行(港股03968)副行长来我办公室,要求搞股份制。按理应该由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联批,我怕通不过,自己就批了。
探索建立证券市场
当时人民银行总行领导有一个观点:老百姓的钱都存在银行里,现在搞股票发行,老百姓用存款来买股票,这不就是存款搬家吗?有什么意义呢?我说,老百姓存在银行里的钱,随时可提取用作消费,而买了股票,就是投资;存款是银行的负债,而股票是企业的资本;企业融资只有贷款一个渠道是不够的,还需要开辟直接融资的渠道;老百姓有钱,可以存银行、买债券,也应该允许买股票。发行股票是存款搬家,但这个家必须搬,应该搬。这是企业改革的需要,金融改革的需要,投资改革的需要。是不是很可笑?这岂不都是常识问题?
股票发行也不顺利,深发展股票一开始只被认购了49.8%,万科股票剩下150万股没人认购。那时,买股票是凭觉悟,与买国库券差不多。
1990年3月,深圳股市热起来了。当时只有5只股票,3个证券营业点。股票转让要到营业点排队,人头攒动,股价飙升。今天看,这实际上是股票供不应求,多搞几家公司上市就是了。但北京干预了,说是5只股票搞得全国沸沸扬扬,再发股票,那还不翻天?要我们先把5只股票的价格压下去再说。在张鸿义副市长主持下,深圳证券市场领导小组多次开会研究,先规定股价涨幅不得超过10%,后来是5%,再后来是1%,但股价越压越涨,并出现了场外黑市交易。没办法,只好向人民银行总行写报告,同时赴京汇报,请求允许扩大发行股票。
当时人民银行总行领导有一个观点:老百姓的钱都存在银行里,现在搞股票发行,老百姓用存款来买股票,这不就是存款搬家吗?有什么意义呢?我们到北京,就是讨论股票与存款有什么区别这样的常识问题。
我说,老百姓存在银行里的钱,随时可提取用作消费,而买了股票,就是投资;存款是银行的负债,而股票是企业的资本;企业融资只有贷款一个渠道是不够的,还需要开辟直接融资的渠道;老百姓有钱,可以存银行、买债券,也应该允许买股票。发行股票是存款搬家,但这个家必须搬,应该搬。这是企业改革的需要,金融改革的需要,投资改革的需要。是不是很可笑?这岂不都是常识问题?
是啊,中国改革,哪一个不是常识问题?种地由农民决定,经营由企业负责,价格由供求影响,土地有偿使用,住房要花钱买,有钱可以消费,也可存银行、买股票、开工厂。很多问题,回归常识,就迎刃而解了。
北京方面总算被说动,1991年深圳公开发售股票,凭身份证买认购表,再凭认购表买股票。当年成功地发售了300万张认购表。买股票发财起了极大的示范作用,1992年8月,如法炮制再次发售时就出事了,全国各地上百万人涌入深圳,收集了一大堆身份证,尽管认购表从1元一张提高到100元一张,仍然供不应求。再加上一部分认购表被私分,许多人买不到,引起不满,没有买到认购表的人游行、烧汽车,轰动全国,最后演变成中国股市历史上著名的“8·10事件”。
1992年10月15日,我写了《深圳股票发行事件之我见》一文,提出:买股票本来是风险投资,结果变成福利事业,凭身份证认购。在改革发行办法的讨论会上,我曾提出,买股票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钱,二是有知识。建议由投资者竞投,即根据每家上市公司的业绩,填报认购的价位和股数,并交纳预押金。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不采取按身份证认购的平均主义、福利主义做法将激起民愤。所以,这次“8·10事件”是必须付出的代价,很多人从此认识到,买股票不是福利,而是投资。(2)
当时,对股票市场的最大质疑,就是姓社姓资之争。股票自由流通,企业岂不都私有化了?为了保证公有制为主体,只能限制公股交易,仅25%的增量股份可以流通。我在1991年3月18日写的《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继续完善股票市场》一文中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公股进入市场,一则可以起调节市场的作用,当股价飞涨时,可以抛售公股;二则可调整结构,卖掉公股的收入,可用于电厂、公路、机场、港口的建设。(3)但是,确保公有制为主体是头等大事,存量股份不让上市的政策,不是经济,而是政治。
后来,海归派回来一看,说这算什么股票市场,土得掉渣,应该推倒重来。他们哪里知道中国的国情?由于大部分存量不通流,只有少部分可流通,再加上中国人没有多少投资选择,无论从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获得的流通股都要花很高的价码,中国股市的市盈率就大大高于海外股市。可有些人老是用海外股市的市盈率来评判中国,这可比吗?
股权分置、一股独大带来种种弊端,全流通成为中国股市的老大难问题。2001年5月,参照海外市场的经验,管理层宣布国有股按市价减持。这犹如蓄洪的堤坝倒塌,引发内地股市长达4年的持续下跌,投资者、机构亏损累累、惨不忍睹。2005年4月30日,终于出台了一个解决股权分置的办法,非流通股取得流通权,要支付流通股对价。这是一个从中国国情出发制定的“土办法”。
有人情绪激愤地批判道:“实施对价补偿损害了市场经济和产权制度的基础,破坏了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是明目张胆、明火执仗地侵占和剥夺非流通股股东的合法财产权利。”这种意见认为,剥夺了非流通股流通权达十数年,非流通股是主要受害者,现在要回自己正当的权利,居然要支付对价,这岂不是侵占、敲诈和掠夺?
我在2005年11月3日写的《中国股市的症结在哪里》一文回答了这个问题:流通股股东用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