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在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指挥协调下,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梅州警方开展收网行动,经过连续48小时作战,成功侦破一特大系列地下钱庄案件4宗,捣毁5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涉案金额高达144.6亿元。
警方查获的其中一个地下钱庄窝点
地下钱庄是怎么运作的?“经营者”如何从中获利?近日,记者走进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解密“地下钱庄”。
警方缴获的一批假印章
定时更换账户,资金去向不定
每次资金进出不超过10分钟
2007年,邱某华在深圳成立了一家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结识了一大批需要外汇的客户群,逐渐学会如何把货币当商品并且利用汇率赚钱,“平时公司有50多名员工进行日常的生意。‘地下钱庄’业务只有我一个同乡操作。”邱某华说。
“‘地下钱庄’链条中涉及的相关人员,都是直系亲属、宗亲或者同乡。”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反洗钱侦查大队大队长吴永新说。警方通过邱某华的账户发现了隐藏在深圳的以邱某华、詹某雄、梁某生、邱某京4人为中心的非法买卖外汇团伙,他们也是同乡和合作伙伴,在大额交易或资金不足时,彼此之间互相拆借。
对于“地下钱庄”的运营规律,吴永新介绍道:“账户两三个月更换一次;每次资金进出时间不超过10分钟;资金去向不定;账户信息涉及各个行业、各类人群……”另外,“地下钱庄”的上下游之间关系极为复杂,操作方法隐蔽。吴永新说,“今天发现‘地下钱庄’正在使用的账户,或许明天就停用了。即使发现账户在进行交易,具体操作人也不会是钱庄‘经营者’。很多账户不在发案地,给办案带来了极大的难度。”深圳警方抽丝剥茧,对可疑资金层层下追,最终,邱某华非法买卖外汇团伙浮出水面。
如何利用汇率赚取差价?邱某华交代,“举个例子,国内客户找我换1万美元,当天中国人民银行的汇率是6.7,那么我在国内人民币账户收取67100元人民币。”
“1万美元看似赚取的只有100元人民币,但提成是有区间阶梯价的,交易额大了,利润就高。”吴永新说。
“这个过程中,资金并未发生实际的跨境流转,只是通过分别在境内外收付人民币和外币、分别记账的手法,变相实现资金跨境流入流出。”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部门负责人束剑平介绍,这样的汇兑型“地下钱庄”为目前规模最大、危害最大,且犯罪手法最隐蔽的“地下钱庄”犯罪类型。
警方从地下钱庄窝点缴获的银行卡等涉案物品
“地下钱庄”年获利数百万元
给不法分子“洗钱”提供平台
“我们的客户都是东莞、广州、珠三角地区小规模工厂的商人,他们境外客户的订单,交易数额都相对较大,但是国家有明确的外汇限制,交易额都不能立即到手,他们通过我们进行操作,希望快一点收回货款。”梁某生坦言。
这些厂商的交易金额,相对来说并不算大,而他们也只是“地下钱庄”的一部分客户,“很多大笔金额进来,我们都闭口不问,我们不否认有一些官员转移资产,或者一些人利用‘地下钱庄’骗取出口退税、走私假货。”梁某生说。吴永新告诉记者,为了获得客户的信任和今后的业务发展,“地下钱庄”也根本不会过问客户的身份和转移资金的目的、走向。
据了解,此类“地下钱庄”在全国有很多,像梁某生、邱某华这样每年轻松获利几百万元的,不在少数。“很多‘地下钱庄’的经营者,如果感觉‘客户’的资金有问题,会提高汇率和手续费,这就是‘黑吃黑’。”
束剑平说,“‘地下钱庄’犯罪正在不断演化成一种复合型犯罪形式。在犯罪分子眼中利润更大的其他经济犯罪,比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与‘地下钱庄’犯罪勾结起来。它不仅给我国金融体系、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也给不法分子‘洗钱’提供了平台。”
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部门负责人我国地下钱庄犯罪类型有哪些?
跨境汇兑型:其作案手法十分简单,即境内外通过“对敲”的方式,实现资金的非物理性转移。汇兑型地下钱庄为我国目前规模最大、影响最大、危害最大和犯罪手法最隐蔽的地下钱庄犯罪类型。
非法支付结算型: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如企业高管逃税),通过设立“空壳公司”,甚至离岸“空壳公司”,采取网银转账等方式协助他人将对公账户非法转移到对私账户,或者套取现金。
非法买卖外汇型:不法分子在国内的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
随着支付方式的变革,地下钱庄犯罪团伙也开始利用政策和金融创新从事非法资金跨界转移。
如破解移动pos机,在境外采用制造虚假贸易的方式,将人民币换成外币。甚至有人采用兵团作战,大量开设银联卡,利用境外的atm机套现,将外币卖给客户。
地下钱庄犯罪有何特点?
家族化明显:以家族、血缘或乡亲关系为纽带,建立信用关系。
地域性强:从近年破获的案例来看,广东潮汕、福建晋江、浙江金华以及云南的部分对外贸易城市,不同地方的地下钱庄服务不同区域客户,如云南的地下钱庄主要服务毒品和边贸交易。
公安机关是如何打击地下钱庄犯罪的?
经过公安机关近些年的持续打击,我国地下钱庄犯罪活动得到一定遏制。但总体来看,目前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仍较为活跃,各地下钱庄之间相互勾连加剧,涉案地区蔓延扩散,隐蔽性越来越强,危害越来越大,已成为各类犯罪的帮凶。
针对地下钱庄日益呈现出的团伙化、跨区域、跨国境等特点,2016年,公安机关将涉及多省份、跨区域、跨国境、为贪腐等各类犯罪转移赃款的地下钱庄作为打击重点,并深挖扩线打击地下钱庄上游犯罪,不断提高整体打击效能。
同时,针对地下钱庄犯罪手法专业、隐蔽,以及打击难、发现难和查证难的特点,公安部及时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各地案件的侦办。接下来,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挤压地下钱庄犯罪空间,对其形成全面打击的震慑效应。
内容来源:人民日报。平安南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