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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尔达律师行贿被判刑 终还深圳义乌清白

2023/7/25 18:52:43发布36次查看
在富尔达公司和深圳义乌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中,担任富尔达一方代理人的广东格威律师事务所主任蔡文生近期被判刑。蔡文生在2010年间代理富尔达与深圳义乌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因向时任深圳市中院副院长的黄常青行贿人民币共25万元,被东莞中院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深圳富尔达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李伟波,也是浙江义乌商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2009年起,其操纵富尔达与浙江义乌商都两家公司与深圳义乌小商品城先后卷入租赁纠纷与股权纠纷案件漩涡,纠缠数年,但法律最终是倾正义的,两场官司都以深圳义乌的胜诉和李伟波的败诉而告终。
审判虽然结束,但舆论却未停止,不甘心的李伟波持续多年在互联网上通过舆论造谣炒作的方式抹黑深圳义乌、抹黑深圳司法,甚至利用深圳义乌小商品城所在地的龙岗官员落马的契机给落马官员落井下石、移花接木,通过网络论坛发帖、发博客的方式四处散播不实信息,给深圳义乌小商品城的正常经营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狼子野心,李伟波欲吞深圳义乌小商品城
深圳市义乌小商品批发城是深圳伟发公司与浙江义乌商都公司合作成立的企业,深圳伟发公司占股60%、浙江义乌商都公司占股40%,租用了富尔达全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废旧厂房物业改造成小商品市场,是正式引进国际商贸品牌---浙江义乌国际商贸城的品牌市场,于2007年底开业。
深圳义乌项目的启动,将六栋破旧闲置的厂房变成炙手可热的商业项目,场地业主富尔达全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伟波看中深圳义乌项目的价值,在利益驱使下,李伟波曾以业主的便利拟以租金作价试图强行入股控制深圳义乌,但被深圳义乌原股东之一的浙江义乌商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施仲谋拒绝。此时起,深圳义乌公司至今已饱受了近10年的经营干扰,从此陷入纠纷不断泥潭。2008年7月,在李伟波操控下,以万利加集团和黄锡银的名义“绕圈”又收购了深圳义乌原股东之一------浙江义乌商都公司的全部股权,间接获得深圳义乌40%的股权。
李伟波首先以房东(富尔达公司)身份发难,2009年7月,房东(富尔达公司)在龙岗法院起诉深圳义乌违约,要求解除营业中的一期物业和二期物业的租赁合同。深圳义乌立即提起反诉,经法院一审、二审审理,均判决房东李伟波(富尔达公司)败诉并赔偿深圳义乌违约金及支付款项两案合计230余万元。同年11月,李伟波又以股东(浙江义乌商都公司)身份发难,以深圳伟发公司违约为由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向伟发公司索赔800余万元。伟发公司立即提起反请求,要求浙江义乌商都公司赔偿违约金1150万元。经仲裁庭审理,裁定:浙江义乌商都公司违约,赔偿伟发公司违约金及律师费等共计760万元。
贼喊捉贼,行贿者竟是李伟波自己的律师
在2017年2月7日富尔达曾经的代理律师蔡文生被判刑之前,李伟波一直在网上造谣称深圳义乌小商品城的官司胜利是深圳义乌方行贿的结果,多年过去了,直到今天我们才知道原来真正在背后行贿的是富尔达方的律师,广东格威律师事务所主任蔡文生。
2015年4月,时任深圳市中院副院长的黄常青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深圳市纪委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此前的3月22日,该委工作人员在蔡文生办公室楼下将蔡带回该委工作基地。调查期间,蔡文生态度良好,如实供述了向黄常青行贿的问题。黄常青在法庭证言中说,2010年,蔡文生当时代理了一宗义乌小商品市场的租赁纠纷案(蔡文生是富尔达与深圳义乌二期租赁物业执行的代理方),案件涉及到执行的问题,蔡文生来找其,请其帮忙给负责执行的人打个招呼以加大执行力度。其遂给承办人打了招呼,交代了要办好执行的事宜。年底,蔡文生来到黄常青位于龙岗区法院的办公室送其10万元,次年年初,其刚搬到福田区的住宅,蔡文生以祝贺乔迁新居的名义又送了10万元。2017年2月7日,蔡文生行贿案在东莞中院被判处一年六个月刑期,并处以15万元罚款。直到这一消息被公开正式披露,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一直是李伟波方面的律师行贿、走关系,却贼喊捉贼地把脏水往深圳义乌身上泼。
在黄常青落马案件中,纪检监察报就曾披露过很多内情,从中我们也看到了非常清晰的记录,“黄常青沉迷于麻将,通过麻将与律师蔡某结识,长期为蔡的案子打招呼。蔡某打着黄常青的旗号揽了不少案件,有时候黄常青甚至连案情都不问就直接帮他给主审法官打招呼。久而久之,大家看着蔡文生经常出入黄常青家里和办公室,黄常青也经常过问他代理的案件,于是流传着‘龙岗的官司只要找蔡律师肯定能赢’。一些老板也通过蔡文生结识黄常青。”
移花接木,把失效的预期收益当实际股权
从2013年开始,在各大网络论坛、贴吧、个人博客里持续不断地传播着两篇题为《深圳司法腐败:4.2亿股权被法院清零拍卖》、《20名股东血泪控诉:深圳法院贪赃枉法4亿股权被清零拍卖》的帖子,内容没有任何可靠来源,但造成的舆论效应对深圳义乌却是致命性的。事实上,所谓4.2亿这个数字,是源于一份2009年拟的融资需求评估报告。2008年,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原股东浙江义乌商都公司(当时控制人:施仲谋)又未按承诺引进真正的义乌品牌,商户极不稳定,此时的深圳义乌经营举步维艰。为了应对当时的退租潮,稳定市场,深圳义乌经过对当时的经济情况进行了深思熟虑研究后,决定与美国洛杉矶中国商贸城、国内国际专业采购机构谋求商务合作,深圳义乌聘请了深圳市永明资产评估事务所,就深圳义乌从2009年4月1日至2022年10月14日期间(深圳义乌物业租赁合同到期),这13年多的预期收益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深圳义乌小商品城在此期间如各项假定条件实现,未来的预期收益为4.1亿余元。这是李伟波及一直炒作的“深圳义乌价值4.2亿元”的来由。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2010年3月30日后该评估意见自动失效。
根据这份评估报告,在不考虑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任何困难和风险,且当评估报告所有假设条件成立的情况下,13年预期收益的折现值价值为4.2亿元。这种收益现值法,一般都是企业为寻求投资而采用的,在市场行为中经常被用到,但不能作为司法鉴定和拍卖评估的依据,因为司法是严肃的,只能针对已经发生的事实,而不能将存在巨大不确定性的未来因素也考虑进来。这一点,是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两个不同条件下评估的结果,这如同一棵树,生长3年评估当时的价值,和预估13年后的价值,两者岂能混为一谈?出具这两份评估报告的单位和个人,经过司法机关的调查,评估报告经得起时间和事实的检验。李伟波等人却利用这个尚未实现的并设定若干未来假定条件的商务评估报告,假作法院拍卖股权时的实际评估报告,移花接木,混淆概念,植入腐败,制造舆论导向,博取同情,也误导了司法机关。
有理有据,百分之四十股权估值为零无可非议
网络炒作中最吸引大众眼球的就是“4.2亿股权清零”,但事实真的如此吗?答案肯定是“否”的!在深圳义乌与浙江义乌商都的股权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由龙岗法院摇珠确定委托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义乌商都公司持有深圳义乌40%股权进行评估。根据2011年1月20日做出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的基准日期是2010年12月31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这是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指定的评估方法。在评估的基准日期是2010年12月31日账面资产总值为7304.38万元,评估值为7756.16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10162.70万元,评估值10162.70万元,净资产值为-2858.32万元,评估值为-2406.54万元。因此,义乌商都公司持有的深圳义乌4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时的价值为-2406.54万元×40%=0万元。可见,所谓“0元股权”绝不是谁蓄意而为的,是经过公开的程序、合法的专业机构、合法的评估方法评估出来的!
根据(2010)深仲裁字第318号裁决书,浙江义乌商都公司本应在裁决生效15日内向深圳义乌小商品城运营方支付违约金690万元以及律师费、仲裁费等合计762万余元。但浙江义乌商都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裁决,事实上,浙江义乌商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伟波压根也不想履行生效裁决!经查,浙江义乌商都公司法定注册地址义乌市稠州北路999号1103室已人去楼空,在2009年也没有办理工商年审手续,除持有深圳义乌公司40%股权之外未查得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2010年6月23日深圳义乌小商品城运营方向龙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龙岗区法院于2010年6月29日发出(2010)深龙法执字第6756号执行通知书,于2010年6月30日发出(2010)深龙法执字第6756号查封40%股权裁定书,2011年1月20日发出(2010)深龙法执字第6756号公告向浙江义乌商都公司公告送达查封裁定和评估报告书,并于2011年2月18日依法公开拍卖其40%股权,以330万元成交,于2011年2月23日作出(2010)深龙法执字第6756号执行裁定。因此,浙江义乌商都被拍卖的价值330万的40%股权收益用来抵偿了部分执行款,而剩余的应付违约金,至今连同利息已达700余万元,仍没有着落。
落井下石,利用龙岗官员落马热点散谣言
2014年原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被查的消息在网上不胫而走,舆论一时哗然,李伟波就不失时机地利用热点,造谣称深圳义乌小商品城的董事长与蒋尊玉有染,黄常青落马,李伟波又举报黄常青出面为该案打招呼。后来经过纪检委调查和权威媒体披露事实真相,竟是李伟波方面的律师对黄常青行贿要求其为案件打招呼,最后他方败诉,他又反过来反咬一口,并将自己的不法行径栽赃陷害给深圳义乌小商品城。在2014年4月23日的《潇湘晨报》有明确报道,说“浙江义乌商都公司欧姓商人找了黄常青,黄常青介绍了蔡姓律师帮他办理该案,但未能帮他们翻案,欧姓商人就立即举报黄常青,反过来说黄常青与深圳义乌商品城的运营方很熟,出面打招呼该案。”
李伟波还曾经在2013年操作浙江义乌商都公司策划实名举报,称深圳龙岗法院执行法官廖建南等与政协常委彭伟苗钱权交易,4亿多元股权被策划违法零元拍卖,特别指出廖建南所住的别墅是彭伟苗送的,并说廖建南是本案负责人之一。后经纪委调查,廖建南所住别墅是其2000年前后自行兴建,廖建南既不是法院执行局领导,也不是合议庭成员,更不是执行案的主办法官,根本不可能像举报所说的操纵案件。
至于执行法官史邵宁,在其履行职务中是否存在过错,是否构成犯罪,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自有公论。李伟波在“亿元哥”网文中,编造深圳义乌董事长彭伟苗“上下打点”,为其取保候审,完全是不折不扣的造谣。深圳义乌公司及董事长彭伟苗本人已经通过法律程序对恶意造谣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事实上,深圳义乌是该案的胜诉方和申请执行人,也就是有理的一方,我们根本不需要送钱、托人,只要依据法律就可以实现目的,为什么还会走不正常渠道呢?而这当中真正可能在背后送钱送物的反而是浙江义乌商都公司和李伟波本人!只是托人搞鬼没得逞,反咬一口,对已经下马的官员落井下石而已!
无中生有,
李伟波通过蓄意制造纠纷施加压力等手段均未能控制深圳义乌,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在满盘皆输的情况下,为了翻案,不惜重金雇请了一位向姓的深圳市人大代表为其“鸣冤”呐喊,这位人大代表利用其特殊的政治地位及资源,联络不明真相的几位人大代表上书问责法院,利用其旗下的公关公司、媒体资源在网上大造舆论,2013年间,互联网、报刊、自媒体等媒体连续出现大量网帖,以子虚乌有的“4.2亿元股权被龙岗法院清零拍卖”、“彭伟苗醉后吐真言称送别墅给执行法官,送500万元给法官”等作噱头吸引人们眼球,将所谓的“4.2亿元”股权拍卖案与法官腐败捆绑炒作,在向姓人大代表的推手下迅速发酵。后来,随着全国反腐深入,深圳市龙岗区原书记蒋尊玉、龙岗法院原院长黄常青因腐败相继被查,李伟波、向某踩准节点,把握了反腐的脉搏,在向某推动下媒体又立即跟进,将“4.2亿元股权”被龙岗法院清零拍卖与蒋尊玉、黄常青腐败案挂钩,引起司法机关高度重视。广东省高院、深圳市中院当即立案监督复查,深圳市检察院也立案侦查,纪检部门介入,侦查期间,多次传唤了深圳义乌的高管、财务、律师等人协助调查,也把深圳义乌的全部账册查封,请审计部门审计,对“4.2亿元”评估报告估价师做了反复调查询问,查清来龙去脉,对法院拍卖时的评估单位和估价师,也作了调查,结论根本不存在“4.2亿元股权被龙岗法院清零拍卖”的问题,也不存在“彭伟苗醉后吐真言称送别墅给执行法官、送500万元给法官”等问题。根据深圳义乌副总经理何东称;待蒋尊玉、黄常青案件公审判决公诸于众,大家就可知道真相,不存在网络炒作的蒋尊玉、黄常青的腐败导致深圳义乌40%股权清零拍卖的问题!
“4.2亿股权被法院清零拍卖”事件的网络谣言已经持续6年多了,在网络推手和公关公司的推动下,深圳义乌公司和董事长彭伟苗、以及深圳义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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