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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经验
金心异
深圳在形成区域创新体系的过程中,究竟有哪些经验可以总结,可以给别的地区发展高新科技产业时有所启发和借鉴,可以为中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在价值观和方法论层面有所贡献?
我们认为,至少有以下六点是深圳成功的主要经验:
一、利用先发机遇建立高新产业优势
从最初想要解决科技成果产业化难题入手,直到最后建立一个区域创新体系,深圳在国内率先找到了科技与产业相结合的市场机制,并利用先发的优势,打了一个时间差,从而建立了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优势。
深圳在九十年代初中期开始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城市经济转型的战略方向,然而深圳并非全国其中一个技术中心,亦没有发展科技工业的经验,为何深圳仍然信心十足?
因为深圳发现了当时国内科技开发的两大弱项:一是科学研究集中于大学和科研院所,脱离产业实际,注重基础研究而不是应用研究,即便是一些应用研究,亦不主要是由企业进行或与企业联合进行,这些研究成果的产业转化率十分之低;二是,转化率低的原因主要是缺乏科技投资体系的中介作用。企业只看中那些已经很成熟、市场潜力显而易见的科研项目,不可能接受高风险的项目,更不大可能在研究的中前期阶段就投入资金,而研究机构得不到资金的资助,许多项目停留在设想阶段。
除这两大弱项之外,还有一个看上去简单但却是很现实的问题:哪怕是成熟的研究成果,哪怕是企业急需要找到这样的成果,但是研究成果和企业之间不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对方,或者说找到对方所付出的信息和社会成本太高。
深圳的发现,其实正是中国科技体制处于转轨时期所面临的尴尬。在中共建政之后,搭建了一个“政治-科技”主仆体制,由国家意志主导,主要的科研人员都被集中到了以军工、关系国计民生重大工程等攻坚性领域,由各领域著名科学家牵头组织团队,形成了一波科技创新的高潮。经历了文革的重大破坏后,除了航天等少数军工领域之外,大部分科研团队和科研基础设施均被破坏。
到了80年代,可以说,原来的“政治-科技”主仆体制逐步淡化,但新的体制尚未建立,也无法回到解放初期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同时,市场机制开始逐步引入,中国科技力量开始自发的从原有体制流出,向民间特别是企业转移,而原有的科研院所的生存模式则遇到了市场的强烈冲击,中国的科技动力机制需要转轨。
80年代中,当时的国家科委也深刻地认识到中国科技体制的问题之所在,时任国家科委常务副主任李绪鄂(“火炬计划”的推动者,人称“火炬司令”)寄希望于借助深圳经济特区的敢闯敢干,探索一条高科技产业化的出路。所以早在1984年,中国科学院就和深圳市政府、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合作,在深圳建设科技工业园,之后在1991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科技部就和深圳市政府、广东省政府共同创办了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宗旨的中国科技开发院。这二者后来皆被整合进深圳高新区。
但是科技工业园和中国科技开发院均未取得成功,这意味着从科研机构的方向寻找科研成果产业化的新体制出路十分困难,必须得有外在的力量作为引力,才能诱发科技开发体制的转轨,这种外在力量就是产业和市场的需求。
深圳市政府的工作重心则迅速转变到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企业的方向上来,这是由于深圳政府敏锐地看到了1988年前后科研人员下海潮之于深圳的机会,概因那时全国各城市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均找不到科技产业化的关键点,或者说无法提供较好的创业环境,因而导致“孔雀东南飞”、“一江春水向东流”,为深圳所用。
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深圳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鼓励科技人员创办企业,吸引科技人员流入深圳企业从事研发工作,在全国,最早形成了重视科技研发、让科技人员也能先富起来的城市文化氛围。这一系列政策法规包括:《加快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的暂行规定》(1991)、《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规定》(1991)、《深圳市企业奖励技术开发人员暂行办法》(1993)、《深圳经济特区民办科技企业管理规定》(1993)、《深圳经济特区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4)、《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1995)、《深圳经济特区技术成果入股管理办法》(1998)等等。
1988年是现今深圳诸多重要企业的创业元年。一大批在1988年前后来到深圳的科技人员纷纷创办起了科技公司,从贸易入手,迅速转型为研发型生产企业,并在90年代中期得到了政府科技政策的大力扶持,这里面最终涌现出了华为、中兴这两大高科技巨头和一大批高科技企业。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有总结:深圳“产业升级抓得早,自主创新抓得早”。但就是在没有多少科技资源家底的状况下,深圳仍发展起来了位居国内前列的高科技产业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深圳动手早。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制订的一系列发展科技产业的战略和计划,将经济发展的重心转向以科技引领的工业化浪潮之中,这足足比国内更多城市早了10年。正是这宝贵的10年,让深圳以其“经济特区”的软实力,吸引国内各个地区的科技人才竞相来深创业发展;等到全国各城市均认识到科技人才的重要性时,深圳已建立起一个成熟的高科技产业基础,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了。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末,这宝贵的10年时间,可以说是深圳发展高科技产业的机会窗口,深圳抓住了这个机会。
从90年代中期开始,深圳高新技术产业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时代,政府也从最初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科技人员创业,走向了系统的科技产业政策设计,以及整体的创新环境打造,最终在21世纪前10年,初步建构了一个成熟的区域创新体系。
这些政策和措施包括:
——1995年10月,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推动科技技术进步的决定》,明确“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战略思想,在全国率先以文件形式,规定了科技三项经费投入比例。
——1996年5月,成立深圳市科技顾问委员会,是全国第一家为政府科技决策提供专家咨询的机构。
——1996年9月,成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理。
——1996年,深圳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专门为高科技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1996年,深圳市科技局会同计划局确定在企业建立市级研发中心,在全国首次提出技术创新主体在企业。
——1997年9月,深圳市成立了科技风险投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长李子彬任组长,之后1997年12月组建中科融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科技企业与金融投资之间提供专业中介服务;1998年指定市属国企共同出资创办深圳市创新投资公司,建立风险投资基金。
——1998年2月,深圳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旧22条”),全面完善和规范了政府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是国内地方政府首个系统的科技产业政策,在全国引发了一波激烈的政策竞赛。在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历史上,深圳“旧22条”是一个重要的节点事件。
——1999年9月,深圳市政府再发布《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新22条),作为对全国政策竞赛的回应,从财政投入、创业投资、税收优惠、分配激励、知识产权、土地使用、人才引进、投融资体系、吸引外资和归国留学生、政府奖励等方面全方位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1999年10月,深圳举办首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国务院总理朱镩基亲自出席,并宣布这一国家级展会永久驻在深圳。
——2000年10月,成立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是全国首家以公司制形式创建的技术产权交易所。
——2001年3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明确高新区发展目标、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入区资格审查等园区发展中许多根本性问题。
——2001年7月,深圳市委发布《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决定》,做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带的战略决策,产业带由高新区、留仙洞、大学城、石岩、光明、观澜、龙华、坂雪岗、宝龙碧岭、大工业区等“9+2”片区组成,规划高新技术产业用地50.9平方公里,为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发展保障用地。
——2003年2月,深圳市人大常驻机构委会颁布《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全国首部关于创投的法规,为2006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10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提供了蓝本。
——2003年4月,市政府出台《深圳市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若干规定》,从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资金,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孵化器建设。
——2004年1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是为当年“一号文件”,第一次系统提出了建设区域创新体系的基本要求和目标。
——2004年5月,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开始运作,初步解决了vc的投资出口问题。
——2006年1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正式提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基本框架。是为2006年1号文件。在该文出台3个月后,深圳市20个有关部门围绕该文,分别从各自的角度制定并推出了20个配套政策,总计340条,从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知识产权、法律、海关、工商税务等各方面,形成围绕自主创新战略的“1+n”政策体系。
至此,深圳的区域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到2009年10月23日,深交所创业板开板,这一体系的建构补上了最重要的一个短板。
与国内及国际对创新体系主要着眼于“产学研”三个维度不同,深圳区域创新体系的最重要经验,就是前述的“官、产、学、研、资、介”六大维度相结合。
官:政府及其部门。明确政府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角色定位,确定政府行为的边界,划分政府不同部门的职责。
包括: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科技创新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视和主抓;市科技和信息局、高新办、知识产权局、贸工局(现经信委)、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等诸多部门的配合,科信局与高新办的竞争关系;政府的扶持资金(科技三项经费、创新团队资助、科技创新市长奖);园区及土地政策;政府的人才政策;政府的产业政策;政府推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公共信息平台等,包括孵化器、加速器等。
政府提供一个法治的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障私有财产。
产:企业及产业。这包括:企业家及科技创业者,企业家精神,冒险精神,研发组织能力,市场意识和能力。
由此确立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所谓6个90%:90%的创新型企业是本土企业、90%的研发人员在企业、90%的科研投入来源于企业、90%的专利生产于企业、90%的研发机构建在企业、90%以上的重大科技项目发明专利来源于龙头企业。
在深圳的民营科技企业群体中,形成了大型企业集团、中型科技企业、小型创业企业的完整生态链条,大型企业既形成强大的研发实力,也形成了强大的本土采购能力,带动整个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的成长,而中小企业也致力于技术创新获得快速成长,大型企业则采取并购战略收购产业链上的技术创新企业。这一特点与硅谷极为相似。
学:大学及职业技术学院。提升深圳大学,创办南方科技大学,引入香港中大等高校;与北大、清华、哈工大三校的战略合作——深圳大学城;与国内众多大学的合作——虚拟大学园及国家大学科技园;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等。
深圳仍在强化大学建设,籍此建立人才储备机制,提升人才的本土自给率,以此应对全国愈演愈烈的人才争夺战。
研:这包括私有部门(企业)的研发,与公共研发两部分。
深圳90%的研发资金来自企业,既表明企业的研发实力强大,以及深圳企业普遍对研发的重视,也表明深圳公共研发投入的不足(才占到10%),深圳近年则在尽快补足这一短板。
主要的努力包括:鼓励大学进行应用技术研究,与企业相结合;资助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三方合作的深港产学研基地、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哈工大国际技术创新研究院(现划归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与中国科学院共同建设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资助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华大基因研究院等民办研究机构;吸引国家科研机构进驻深圳等。
资:指科技创新的投融资体系。顶端是深交所创业板及中小企业板,此外包括vc/pe等资本,贷款担保机构,政府资助等等。后面再作详述。
介:这也包括两部分,一是政府支持的公共服务平台,二是市场化的中介体系。
政府建立的公共服务体系,至少包括:高交会、高交所、高新区管委会及其服务机构、国际商务平台、虚拟大学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