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需资料如下: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六)近三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和上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七)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八)近三年完税证明复印件;
(九)近六年内获得的有效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许可证、入网证、环保达标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十一)近三年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总结报告;
(十二)有关生产、技术、人员以及财务等管理和保障制度复印件;
(十三)企业职工总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信息表(以上人员须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书脊要求标注申报企业名称。申请认定的材料用深蓝色封皮,复审材料用绿色封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