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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私募老板用1500万客户资金为自己股票接盘,被罚3万元

2024/2/11 10:11:21发布14次查看
昨天,中国基金业协会一条新闻在行业内炸开了锅:
被认为是异常经营的机构需要上交法律意见书;私募1年内被注销,将禁止相关律师和律所展业3年!
这一招够狠,尤其是第二条,直接搞出了连带责任,打击面很大。
其实第一条也有力度,为什么这么说呢。老六在平时中见了太多不正规的私募机构,基协判定是不是“异常经营”有很多标准,其中一个硬指标就是“有无按时递交季报、年报”。有的小私募加上财务人员也就三四个人,他们哪有心思搞这个啊!
不过话说回来,就那么点人,不正规成那个鬼样,怎么指望客户放心把成千万、上亿的资金交给“小作坊”去打理?
所以老六是赞成监管这动作的:规范,规范,规范,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借着中基协这次的重拳出击,老六和大家分享一个案例,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当前我国的私募生态是多么亟需正规化了。
清水源是深圳地区一家颇有些年份的私募基金,成立于2011年。
这家机构之前一直都还挺有名的,称得上是“大牌”吧。什么金牛奖啊,金阳光奖啊都没少拿,一直拿到2014年……好了没有了,到2014年就没有了,为啥呢,出事了,被扒了。
2016年12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6号》,认定陈述(清水源投资实控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105]号)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的违法行为,证监局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给予陈述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
这段官方的话有些冗长,简单翻译就是:深圳证监局认定清水源的老板有“利用基金财产为其个人输送利益”的行为,决定罚款三万元并提出警告。
再延伸一下就是:官方认为这家机构的老板在职业道德上有瑕疵,必须罚。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一切还要从2015年5月11日那次看似平常的交易说起……
2015年5月11日下午,一个名叫“吴静卿”的,开在了海通证券深圳华富路证券营业部的证券账户,在两台电脑上下单,卖出了“世荣兆业”股票1,897,826股。
同样是2015年5月11日下午,清水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或投资顾问的6只私募产品,大量买入“世荣兆业”股票,最终交易合计1,078,436股,涉及交易金额15,628,223.78元。
然而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交易用到的ip、mac地址都高度重合,牵扯到1500多万的资金……
证监会后台的异动系统响应了,监管侦查人员介入了,真相一步步水落石出。
原来,这个吴静卿,就是陈述本人用来炒股的“马甲”,5月11日当天卖出”世荣兆业“和买入它的两台电脑,是同一批电脑!
但是,资料显示,陈述只是清水源投资的控股大股东(占股94%),并不是这家公司的直接员工,是否就可以当作是市场上平常的对手方呢?
事情肯定没有那么简单而且巧合啊。
深圳市证监局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做了调查,并找来清水源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张某川、王某的,询问得知公司产品的交易决策都由陈述、张某川讨论决定。
也就是说,陈述虽然在名义上没有担任清水源公司的“投资管理人员”,但实际上拥有同等的职权,发挥了相同的作用,理应被认定为符合法定“利益输送”的主体人员。
这里老六忍不住多说一句:现在的人都精得很,天眼查、企查查一查查个准,很多人私底下做生意都不自己直接做,不光不在公司任职,有些人连直接持股都不要,搞代持——这个现象在深圳很常见。
估计这也成为监管部门一心要查到底的原因吧。
总之,最终深圳证监局认定陈述的行为是利益输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顶格罚款3万元人民币并提出警告。
再后来发生的故事,也是监管没有想到的吧。
这次利益输送之后不久,2015年7月份,清水源旗下几十只产品爆仓、清盘,投资者“血流成河”。此事成为一桩公案。
有人说,1500多万的大资金运作,为何只罚3万元?
老六也没办法,监管也没办法,因为法律就这么规定的。
证监会2014年8月21日公布并生效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为各类私募基金违规行为规定了统一的法律责任——“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老六也不知道那时候的证监会,脑子到底在想什么。
不过关于此案,还有两点值得庆幸。
一个是陈述本人并没有从本次交易中获益,他找客户资金做接盘方,结果股票后来还涨了;
一个是2017年8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和证监会公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里面对类似行为的处罚,力度大了很多。
新条例将规定,存在利益输送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监管终于像回话了。
无论什么时候,普通投资者都是最苦的,老六希望这份征求意见稿快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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