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劳动合同在哪里领的
深圳劳动合同在劳动局领。作为劳动者时,其只能与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到劳动局申请,或者由单位自行打印。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没签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证据包括哪些
1.工资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三、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