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员抽查某大型连锁药店“深圳北京xx堂星辰药店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南山分店中医坐堂医诊所时,发现其未印制使用与该机构名称相符的专用处方笺,只用深圳总部的处方笺代替。监督员立即依法立案调查,依法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机构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现已执行完毕。
乱用处方笺是一些医疗机构常有的不规范经营行为,比如使用其他机构处方笺或是根本不具备处方笺格式的便签、处方笺标识的机构名称不全等,给医疗纠纷处理取证工作造成极大困难,妨碍案件公正处理。随着2017年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实施,制裁和规范这类行为有了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