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美国签证面签的原则详解通常一个成功的申请者须具备 ccc 原则,此原则是指申请必须具备clear,concise和 convincing三个条件。
签证官对申请者没有偏见,即使拒签您一次、几次,您也总有申述机会,最终能成功
1、clear原则
在材料方面,clear是指清楚规范,易读易懂,条理性好,书写工整,汉语手书有翻译件。
签证官对面试的要求是“to the piont ”,意指切中要害,点到为止。有人回避签证官的尖锐问题,绕着说,让签证官不满意。而有的人想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方式、方法欠妥,说了半天,签证官还是不明白。于是乎本来就很短的申述时间就这样白白被浪费了
在情感交流方面,也有很多人与签证官存在着交流障碍,没有把话解释清楚。
2、concise 原则
concise 是指材料精练,要求能够在短短几分钟内被看完,签证的材料不要求多,要精练,重点突出,很次要或牵强附会的文件没必要出示
其实,美国签证只要求出示必要的和有说服力的材料。太多,没有主次的材料,签证官不能抓住重点去判断你,也没有时间和心思帮你挑选材料。所以,自己一定要选出重点去出示,把重点放在上面,次重点放在下面,非重点拿在手上。一下子把材料塞给签证官 , 不是好的做法,除非签证官要求你一下出示全部材料。
在回答问题方面, concise 是说要言简意赅,语言要凝练,不要讲无关的事情,把要表达的意思压缩一下
签证官问一个学生,你是怎么知道这所学校的?本来是同学的亲属给联系的,但是他为了增加可信度,把联系的细节如数家珍,签证官越听越糊涂
当然语言也不能太省略,有人不敢多讲一句,认为言多必失,少说为佳,该说的没说,就不可能把意思表达清楚了
3、convincing 原则
convincing指申述的时候,必须按照美国人的逻辑推理方式,巧妙避开面试的陷阱 , 说服签证官并使之满意。
挖掘理由,突出优势
每个申请者都可以挖掘自己的理由,只要不强辞夺理。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看你怎么去叙说和把握。换个角度,意思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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