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圣理华于2008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商标局批准成立,专注于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知识产权服务。在 2015年被评为全国四星级专利代理人(全国仅12人)之后,公司总经理顿海舟今年成为全国仅九人获此殊荣的五星级专利代理人!在知识产权行业工作近二十年,长期从事专利、商标、版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法律事务,熟悉知识产权全业态的法律服务中且有一定的深度。擅长专利商标侵权诉讼案件,其中代理中国拉链协会应诉日本ykk专利侵权案,荣获2014年广东省十大知识产权案件等。
深圳专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
专利要求书的撰写:应以说明书为依据,分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当有多项权利要求时,应以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号,一般情况下第1项权利要求即为独立权利要求,余下为从属权利要求,需要对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做进一步限定的,即为从属权利要求。
1、独立权利要求通常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a. 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以及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b. 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类似的用语,写明区别于现有技术的独到技术特征。前序部分与特征部分一起,构成了该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范围。
2、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
a. 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
b. 限定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附加技术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