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大额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有的人就问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是否表示公司股东不再需要实际出资了?其实这样的理解是不正确的,“认缴”不等于不缴,工商局在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时不再审查股东的实缴情况,即不再收取商业银行出具的入资凭证或评估、验资报告(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但公司股东仍有义务按照章程的约定在出资期限内,按照认缴的出资额进行缴纳。
新的公司法已经实施了很久了,但是还有不少人在讨论咨询公司验资的事情。虽然很多人都知道了认缴制,大部分公司注册时没有首次出资要求,但是验资是否也是不必要了呢?答案是:是的,大部分公司已经不需要验资了。
新公司法删去了原公司法的第二十九条。 原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也就是说未来设立新公司在登记过程中不再需要经过验资程序。 不过新公司法中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下面27个行业依然需要办理验资手续才能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