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原则
复审程序是专利审批程序中的一部分,所以在审查程序中所遵循的原则在复审程序中仍然适用。合议组在复审程序中除总则规定的原则外还应当遵循避免审级损失原则和程序经济原则。
避免审级损失原则
在先审级未处理的事项通常不能由在后审级超前处理,以避免对当事人的审级损失。
程序经济原则
程序的进行应当避免重复并尽可能地迅速、节省时间和费用。
复审请求的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的内容
对专利局驳回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复审请求书。
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复审请求书后,应当首先对其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如下:
(1) 复审请求是否属于专利法第四十一条*一款规定的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请求;
(2) 复审请求人是否为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复审请求人是否是全部申请人;
(3) 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是否符合专利法第四十一条*一款的规定;该期限不符合规定的,在有恢复权利请求的情况下,该请求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以及第九十三条有关请求恢复权利的规定。
深圳众鼎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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