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起深圳湾车牌办理条件降低,最新的车牌办理条件解读如下:
企业为申请主体的,港澳投资人在广东省境内纳税额满足下列条件可申请粤港车牌:
内资企业:
要求上一个会计年度,也就是2018年,年纳税总额在100万以上的企业,包括深圳企业、东莞企业、中山企业、佛山企业,都可以申请一张在全国不限行的FV车牌。
申请深圳湾车牌,不仅能走深圳湾口岸,还可以免加签走两年港珠澳大桥口岸。
外资公司(境外企业投资在广东省内设立的企业):
1、申办第1辆商务车指标的,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15万元以上;
2、申办第2辆商务车指标的,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50万元以上;
3、申办第3辆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须达到100万元以上;
4、从申办第4辆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辆商务车指标,最多不超过15辆。
广东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辆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