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深圳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的材料有哪些?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七)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八)孵化场地房产证或委托授权管理证明(验原件);
(九)科技企业孵化体系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孵化器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介绍,科技企业孵化制度复印件,孵化器(包括有合作的中介服务机构)为在孵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介绍,孵化器与合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法律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咨询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等金融机构)签署的为在孵企业服务的合作协议的复印件;
(十)在孵企业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在孵企业与孵化器签署的孵化服务协议或入驻协议复印件,加盖在孵企业公章的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在孵企业公章的在孵企业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获得國家級或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获得高企培育入库的在孵企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一)上年度12月份管理团队社保清单及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二)拥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存款证明、设立孵化资金的文件、如何使用孵化资金的文件等),并提供资金使用的2个案例证明(如:投资证明文件等);
(十三)近2年发生的建设运营费用的fa票、合同、单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具体申报细节,可以关注中科为集团。中科为集团,为中国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新企业认定、政策融资申请、知识产权服务、审计理账、法律顾问、园区入驻、新三板上市等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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