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管理制度1.2.1 厨房之所有需购物品都必须呈报行政主管,再由行政部门指定人员采购,购回之单据按程序:行政主管签字—总经理审核—财务出纳处销帐1.2.2 厨房所购回之食品,由行政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重量。对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1.2.3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1.2.4 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餐具拿走供私人使用。1.2.5 餐具必须每日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2.员工用餐公约2.1 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厂区内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2.2 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其餐厅开放时间如下:早餐:07:00—7:40 中餐:12:00—12:30 晚餐17:30—18:00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