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含附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资质单位盖红章)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员(含建筑、水、暖、电专业)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资质单位盖红章)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9、施工图审查结构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工程项目技术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资质单位盖红章)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0、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说明。 11、精装全套设计图纸(原件)(加盖设计师章和出图章及审图机构有关章) 12、审图报告(资质单位原件)延时服务。各地受理窗口应遵循当地政务办公实际,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经申请预约,在非工作时间提供延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