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市财政委 更新时间:2017-05-15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如何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
答:成绩合格15个自然日后,考生可到各区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合格人员可自主选择网上办事系统预约,按预约时间前往指定办事窗口办理。(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https://a.szfb.gov.cn/system/sindex.do)申请材料: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委托代理人申请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如何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特殊申请?
答:符合财政部73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2013年7月1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或者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并提供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1、本人申请书;2、注册会计师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从事会计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单位证明原件;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上传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专用照片(可到具备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条件的照相馆拍专用照片,在网上办事系统输入相片回执上的id编码)。(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https://a.szfb.gov.cn/system/sindex.do)
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类应届毕业生有免、考政策吗?
答: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考生报名考试必须一次性报考三科且全部合格,才能到所在区财政部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后,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有期限吗?
答: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年有几次?考试地点在哪?
答:从2015年起,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行常态化考试,考点设为深圳会计进修学院红荔考点(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3002号交行大厦6楼),每周日至周五常年开考(法定节假日除外,以报名系统公布的具体时间为准)。
六、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如何办理调入,所需材料?
答: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到所调入区财政部门会计服务窗口办理调入手续)申请材料:1、调出地财政部门出具的档案资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2份,需调出方盖章);2、调入单位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3、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上传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专用照片(可到具备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条件的照相馆拍专用照片,在网上办事系统输入相片回执上的id编码);5、委托代理人申请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https://a.szfb.gov.cn/system/sindex.do)
七、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证如何办理调出,所需材料?
答: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到原发证区财政部门会计服务窗口办理)申请材料:1、调入地接收单位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原件;2、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会计人员可自主选择网上办事系统预约,按预约时间前往指定办事窗口办理。(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https://a.szfb.gov.cn/system/sindex.do)
八、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所需材料?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发生变化,会计人员可选择就近区财政部门会计服务窗口办理。申请材料:1、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2、公安部门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3、有效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会计人员可自主选择网上办事系统预约,按预约时间前往指定办事窗口办理。(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https://a.szfb.gov.cn/system/sindex.do)
九、会计从业资格证遗失如何补办?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遗失,应在深圳市内公开发行的报刊(特区报、商报、晚报等)上刊登遗失声明,向其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交书面遗失情况报告及补办申请。申请材料:1、声明遗失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报纸原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1份;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会计人员可自主选择网上办事系统预约,预约的可按时间排序现场先行办理。(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https://a.szfb.gov.cn/system/sindex.do)
十、会计人员的单位、学历、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如何变更?
答:会计人员可在网上自助办理个人档案信息变更业务,不需到各区财政部门会计办事窗口办理。(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https://a.szfb.gov.cn/system/sindex.do)
十一、会计从业资格证未参加继续教育能办理调转手续吗?
答:1、持证人员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在调出地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后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2、持证人员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未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调出地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会计人员办理调转后应当在调入地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十二、每年什么时间开始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吗?
答:从2014年开始,深圳市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为每年1次,继续教育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可见深圳市会计学会关于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http://www.szfb.gov.cn/ywpd/kjgl/kjcy/tzgg/201408/t20140805_2581748.htm)
会计人员应当自取得从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十三、会计从业资格证忘记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能补吗?在哪补?
答:以前年度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可按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前年度要求,自主选择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补充学习。从2014年起,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采取单位组织和个人自主学习的形式,自主自愿选择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化培训或面授培训。市财政部门和深圳市会计学会不指定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深圳市会计学会关于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http://www.szfb.gov.cn/ywpd/kjgl/kjcy/tzgg/201408/t20140805_2581748.htm
十四、会计人员个人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如何登记确认?
答:没有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含有工作单位,单位不统一办理确认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后,应当在6个月内,登陆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选择“区财政部门现场审核”,预约办理时间,并按预约时间由本人凭培训机构提供的当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所在区财政部门会计服务窗口办理确认。(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https://a.szfb.gov.cn/system/sindex.do)
十五、由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和本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后,如何办理登记确认?
答:有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且工作单位已在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中使用ukey企业法人证书完成单位信息实名登记认证的,单位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后,应当在6个月内,由单位管理员用ukey企业法人证书登陆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单位管理端,选择“继续教育申报审核”进行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https://a.szfb.gov.cn/system/sindex.do)
十六、会计职称考试合格一科以上的会计人员需要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学习吗?
答:参加当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考试的会计人员,每通过一科考试,可折算为24学分。由深圳市会计学会通过“深圳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导入数据自动确认学分登记,这部分会计人员无需单位或个人办理登记确认。
十七、符合哪些情况可免继续教育学习,直接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认?
答:(1)当年度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被录取的,可折算为24学分,凭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2)当年度参加财政部或省、市财政部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的,可折算为24学分,凭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3)参加当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可折算为24学分,凭合格证或单科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4)参加当年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且年内达到24小时,可折算为24学分,凭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证明办理。
(5)会计类在职人员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大专以上或学士以上学位教育,在读期间可暂不参加继续教育,于毕业年度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或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证书时,一次性确认学制年度内每年24学分,凭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前款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6)独立承担深圳市会计学会、深圳市财政学会、深圳市预算与会计研究会、各级财政部门及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设立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于当年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凭结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7)当年度独立在《深圳财政与会计研究》及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凭报刊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8)当年度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凭出版书籍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十八、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题型和时间?
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有《财政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三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三科连考,考试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实务操作题等。考试实行无纸化,通过考点电脑答题。每科考试时间60分钟,每科开考30分钟后才可交卷进行下科目考试,中间不休息,连续完成三科考试,每科考完后当时显示成绩。每科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
十九、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但没有从事会计工作是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答: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但没有从事会计工作或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也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二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否已经取消?以后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也可以从事会计工作吗?
未收到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的通知,会计规定以国家最新会计政策为准。
(请参考:财政部官网 《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清理情况说明—中国会计报就会计从业资格相关问题专访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链接: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kuaijiguanlidongtai/201703/t20170303_2546015.html)
二十一、深圳市各区财政部门会计咨询电话、地址?
1福田区财政局电话:8292554、482925873、82918390;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2罗湖区财政局电话:82281095;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3楼(老区委)
3南山区财政局电话:26662570、26662717;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头劳动大厦9楼财政综合服务大厅
4宝安区财政局电话:85908590;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5龙岗区财政局电话:28922146、28922186;龙岗区龙翔大道行政服务大厅8033-1二楼15号窗口
6盐田区财政局电话:25552417;盐田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
7光明新区发展与财政局电话:88211353;明新区光明街道碧眼路1号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8坪山区财政局电话:85211499;坪山区金牛西路启兴大厦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9龙华区财政局电话:23332077;龙华区梅龙大道国鸿大厦a座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10大鹏新区发展与财政局电话:28333146;大鹏中山路10号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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