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在职人员入户注意事项有哪些?
随迁入户须知
一、夫妻随迁入户
(一)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夫妻分居满三年;
2、申请随迁人员必须是无业人员,不属在职干部、职工;
3、该户内未发生过超生事实。
(二)须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下列材料:
1、结婚证;
2、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
3、拟迁入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申请人属非农业(居民)户口的,提供户口所在地镇或街道办事处当年出具的无业证明;
5、携带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子女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二、子女随父母入户
(一)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未成年子女;
2、父母双方或一方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3、该户内未发生过超生事实。
(二)须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下列材料:
1、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迁入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父或母迁入深圳时的批准证明材料;
5、超过18周岁但未满20周岁的成年子女,须提交仍在普通中学阶段就读的在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