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政策解读
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市制定了《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就政策解读说明如下:
一、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具体是指哪些人?
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是指,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台湾地区居民,已纳税所得额达到限额的外国国籍人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等,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并在深圳依法纳税,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且符合《申报指南》d1-d8条款所列资格条件之一。
二、总部在深圳的企业机构在外地设立的企业机构能否申报?
申报单位须为在深圳注册的企业、机构,具体以市场监管、民政、编制管理部门登记的机构信息为准。
三、申报范围中有“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领域”,具体是指哪些领域?
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领域是根据我市经济、产业发展规划而确定,具体指符合《申报指南》a1-a8所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机构,
四、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是如何计算的?
在2019年纳税年度内(即公历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申报人已纳税额减去测算税额,即为申报人可申请的个人所得税补贴额。其中:已纳税额是指“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计算时包括2020年办理2019年度汇算清缴时涉及的退补税)。2019年测算税额按标准税率法测算,即测算税额=申报人应纳税所得额×15%。
测算税额不小于已纳税额的,不予补贴,无需在申报系统提交申请。
五、人才范围中“中层以上管理人才”“技术技能骨干”“优秀青年人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具体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技术技能骨干”“优秀青年人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均由单位根据事实自主认定。
六、补贴是怎样申请和发放的?
流程为单位备案、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窗口受理、资质审核、补贴核算、补贴发放、异议处理。
补贴业务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汕合作区所指定的部门负责。该业务事项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无须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七、对于虚假申报的个人,是如何监管的?
补贴业务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申报人、申报单位对所填报的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如查实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自取消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提出个人所得税补贴申报;如查实申报单位有虚假申报等行为的,取消相应人才申请资格,并自取消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提出个人所得税补贴申报;对已经取得个人所得税补贴的,由补贴发放部门对补贴资金及利息(以补贴发放日为起始日期、以补贴退回日前一日为截止日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如遇利率调整,则分段计算)予以追缴;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