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简易注销应当符合下列两种条件之一(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
2、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1)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2)企业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3)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4)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5)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6)商事登记机关认为不应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简易注销只有一次申请机会,若不熟悉操作流程与注销资料,审核不通过还是需要进行一般注销,所付出的时间与成本可能会更高。
或许你会说,既然注销这么麻烦,我就不注销,放在一边,会怎样?
显然这不是明智的做法,因为将不再经营的公司晾在一边,将会面临被列入“非正常户”,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然后还要面临以下的种种后果......
1、工商局黑名单,三年无法当老板;税务黑名单,全国范围内终身追缴。
2、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不能移民、不能领养老保险。
3、被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高铁。
4、影响个人征信。
5、后期想注销,会面临各种异常问题,产生更多罚款,拖的时间越长越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