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申报
登录网站后,进入申报界面,选择企业设立登记,并录入设立信息后提交,待审核通过后点击查看下载打印屏幕上方文件,按照文件中提示将开业材料准备齐全。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册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目前“资本”已经变更为“认缴登记制”。这是指企业可以去工商局自主认定一个金额,自主认定时间。只要在认定的时间把认缴补足就行了。注册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限制,“如果非要为这个承诺加上一个期限”,不要超过公司经营期限就可以。
注册资本已经没有认缴最低限额,也就是说理论上“一元公司”可以存在,最高也没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