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代表处的特点
它的全称是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它的性质是某个国家的企业在中国设立的办事机构,从事与公司有关业务的非营利性活动,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可以办理进出口权。
外资代表处可以做什么
1.做与公司的产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市场调查、展示以及宣传活动
2.做与公司产品销售、服务提供、境内采购以及投资有关的联络活动
设立外资代表处的资料
1.外国企业在所在国已经成立两年的合法开业证明
2.外国企业与所在国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外国企业的经营地址和公司章程
4.外国企业的代表身份证明和简历
5.代表处注册场所的使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