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集团公司可以壮大公司实力、规避商业风险、提升企业形象。那么,在深圳成立集团公司取名规范和需要哪些资料呢?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
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
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
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
1、集团名称不以行政区划冠名的,应按规定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2、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3、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4、子公司可以用集团名称或简称冠名。
5、经集团同意,参股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使用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要求要求,企业集团的名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达到集团登记条件后,在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时一并提出,应提交以下资料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3、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4、《指定(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