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企业人员认定 符合那些要求能够申请初创企业补贴
初创企业补贴申请 创业场租补贴咨询 社保补贴咨询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咨询I-80-5890-1238
经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审批同意的,给予房租补贴。
(六)房租补贴费用仍按现有规定由市、区县按7:3的比例共同承担,其中市承担的部分,作为创业带动就业的一条龙服务范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由区县失业保险部门通过区县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支付到创业组织账户;区县承担的部分从区县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其他
(一)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本意见规范相关操作,确保对于初创期创业组织的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初创企业补贴申请 创业场租补贴咨询 社保补贴咨询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咨询I-80-5890-1238
(二)本意见规定的初创期创业组织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就业援助稳定就业局势的若干意见》(沪人社就[2009]13号)有关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一次性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三) 本市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转制为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后,也可以按规定享受初创期创业组织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和经营场地房租补贴。
创业组织应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注册经营所在地的区县失业保险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表》。
初创企业补贴申请 创业场租补贴咨询 社保补贴咨询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咨询I-80-5890-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