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过程中的照明按照其功能,通常分为整体照明、局部照明、版面照明、展台赵鹏及气氛照明等若干种形式,每种形式都具有不同的功能和特点。下面大漠就一起来看看具体的照明形式:
1、版面照明:墙体和展板及绘画作品等的照明,打斗为垂直表面的照明,这类照明大多采用直接照明的方式。
2、展台照明:展台大多是陈列实物,一般要求显示其立体的效果,所以最好采用射灯、聚光灯等聚光性较强的照明灯具,通常可以在站台上直接安装射灯,也可以利用展台上方的滑轨射灯。
3、气氛照明:气氛照明是指用照明的手法渲染环境气氛,创造特定的情调。在展示的空间内,可运用泛光灯、激光灯和霓虹灯等设施,通过精心的设计,营造出别样的艺术气氛。
4、整体照明:整体照明,即整个展览或展示场地的空间照明,通常采用泛光照明或间接光线照明的方式。也可根据场地的具体情况,采用自然光作为整体照明的光源。通常情况下,为了突出展品的光照效果,加强展品或其他区域的对比,整体照明常常控制在较低照度水平。在展示整体的照明光源方面,通常采用灯棚、吊灯,或直接用发光元器件构成的吊顶,也可以沿展示厅四周设置泛光灯具。
5、局部照明:与整体照明相比,局部照明更具有明确的目的:根据展示设计的需要,最大限度地突出展品,完整地呈现展品的形象。对于不同的展示对象,局部照明主要有展柜照明和聚光照明等。
色彩处理是照明艺术的一个重要内容。师可以利用冷色调的光来模仿月光的自然效果,也可以用暖色调制造出炎热的阳光或制热的火光效果。展示或商品陈列中的灯光如果处理得当,能产生强烈的吸引力,为展示效果增色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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