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获悉,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关于在更大范围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中,授权四川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试点。
化妆品送检须知
一 、委托检验
1、送检方须携带: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检验所需样品。每一批的数量:规格≥20ml(或g)的不少于10个单包装,规格<20ml(或g)总量不少于200ml(或g)。
(3)产品使用说明书(盖红章)。
(4)填写化妆品检验技术服务协议。
2、一般情况化妆品委托检验不予收检的样品:
(1)属检验机构已抽验不合格的产品,不予受理同品种同批号产品的委托检验。
(2)已开封的样品。
(3)无检验方法的样品。
(4)以个人名义送检的样品。
(5)样品数量不足三倍检验量的样品。
3、如样品有特殊贮存要求,请在办理收检时告知工作人员,并在委托书中注明。
4、 送检后要求退检的,请提供书面退检申请。已经开始检验的,按已检验的项目缴纳检验费。
5、委托单位对我所检验结果存在疑义要求复检的,请填写复检申请表(可从我院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检验报告书,在规定时限内来我所办理。
6、检验费用请在办理完受理后尽快缴纳,如到期未交,将不出具检验报告,并在我院对拖欠检验费的单位进行公示,拒绝以后的任何检验要求。
提示:委托检验的化妆品检验报告书仅对所送样品负责。
二、行政许可检验
我院为cfda认定的化妆品行政许可卫生安全性检验机构之一,自2016年5月1日起承担《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中规定的微生物、卫生化学和毒理学检验项目。
(一) 送检要求
1、申请企业须提交的资料
(1)进口化妆品
①《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申请表》;
②带有条形码的产品配方及使用说明书;
③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④凡是外文资料均需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并加盖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公章。
(2)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
①《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申请表》;
②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产品抽样单》;
③产品配方及使用说明书 ;
④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送检样品要求
化妆品许可检验报告包括卫生安全性检验(微生物、卫生化学、毒理学)报告和人体安全性检验报告,其受检样品应为同一产品名称、同一生产日期/批号的产品,如我院为受理的检验机构,我院将负责对需送往人体安全性检验机构和其他特殊项目检验机构的样品进行封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除外);同时负责对申请企业需提交cfda审评用样品(1个独立包装)进行封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除外)。
(1)申请企业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要求一次性提供卫生安全性、人体安全性及其他特殊检测项目所需包装完整的样品量的3倍,具体数量要求参见附表1和附表2,对于进口化妆品,应另提供一份送cfda审评用样品(由我院进行封样)。
(2)进口化妆品需提供未启封的市售样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需提供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封样样品。
(3)必要时申请单位尚需提供对照品、辅料、空白试样及特殊试剂等。
3、申请企业对提交的样品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检验项目、时限、所需样品数量及检验收费
(1)检验项目、时限、所需样品数量 参见附表1、2、3,同时在检测协议书中与申请企业进行约定。检验复核中若因资料、方法等问题,我院应尽快与送样单位联系,送样单位也应尽快答复有关问题,此等待时间不计在检验周期内。
(2)检验收费 参照附表1、2、3,采用协议方式收费,在检测协议书中与申请企业进行约定,我院业务科确认检验费到账后两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科室正式启动检验。
自2018年11月10日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现行审批管理和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备案管理,调整为全国统一备案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
晨崴国际货运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