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4月28日电(记者孙飞)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与税务部门28日联合实施“多报合一”改革,在深圳注册登记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可进行“多报合一”年报申报,即商事主体通过一次申报完成税务部门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和市场监管部门商事主体年报报送,创新商事登记后续监管制度。
年度报告制度是政府部门对已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经营资格的商事主体实施后续管理的重要制度。政府部门采取年度报告方式,一方面甄别商事主体是否存活,另一方面通过采集商事主体年报数据,了解商事主体经营状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在年报制度发挥作用的同时,各部门年报也存在口径不一致、数据不共享、监管不协同等问题。在此背景下,深圳推进“多报合一”改革,一次申报、数据共享。商事主体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报送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后,税务部门根据商事主体授权将与商事主体年报相关的数据共享给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接收到相关数据后对商事主体“多报合一”年报申报结果予以认可,商事主体不需另行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商事主体年报。
据悉,深圳“多报合一”功能设计运用互联网思维,注重用户体验,商事主体只要点击电子税务局“多报合一”“一键授权”按钮,即可实现“一表填报,信息共享”。到2018年1季度末,深圳市商事主体总量已超314万户。(完)